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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做好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通知》政策解读
发布日期:2018-07-05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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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《关于做好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市农业局就其内容作了详细解读:

《通知》的起草背景

为深入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71号)、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》(鲁政办发〔201779号)和山东省农业厅等16部门印发的《关于印发<山东省“菜篮子”市场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鲁农市信字〔20182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促进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考核各项措施落实到位。

《通知》的发文必要性

“菜篮子”工程建设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。加快“菜篮子”工程建设,是凝聚民心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的重要举措。文件对各项工作做了具体的解读和分工,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,明确工作职责,落实工作任务,认真研究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考核的具体措施。各区政府(管委会)负责属地城镇郊区“菜篮子”基地的划定、建设与管理,及各区属地蔬菜基地面积统计上报、“菜篮子”产品生产能力提升、市场交易秩序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。

《通知》的主要内容

《通知》主要有六部分组成,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、省人民政府以及省农业厅的有关文件精神,对具体事项进行了延伸,根据我市实际,制定了相关内容。

(一)统一思想,充分认识“菜篮子”工程的重要性。使各区、各部门充分认识“菜篮子”工程建设的重要性,抓好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,努力实现生产能力增长、总量满足需求、品种更加丰富、季节供应均衡,价格保持基本稳定,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,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高,供应保障、应急调控、质量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。

(二)强化“菜篮子”产品生产能力。一是稳定蔬菜面积,保证蔬菜产量,二是发展畜牧业生产,提高肉类产量,三是提高水产养殖质量,稳定水产品总产量

(三)提升“菜篮子”市场流通能力。一是优化批发市场规划布局,二是加强批发市场建设,三是加大零售网店密度

(四)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能力。一是加大“菜篮子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,提高“菜篮子”产品质量安全水平,二是提升“菜篮子”产品质量安全水平,三是做好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

(五)健全调控保证能力。一是健全“菜篮子”工程各项调控政策、二是保持“菜篮子”产品价格稳定,三是加强“菜篮子”产品储备制度建设,四是做好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

(六)保障措施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,二是加强监督考核,三是加大“菜篮子”工程工作宣传力度,提高市民知晓度和满意度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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